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实用1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6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2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4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5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6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7
暖橙色的明亮灯光安静地倾洒在一尘不染的洁白宣纸上,清爽的晚风夹杂着夜色的凉意轻轻地翻卷起纸张的一角。提笔再落笔,流畅优美的字句顺着我微微颤抖的笔尖如行云流水般缓慢而又有序地倾泻而下。
一盏温暖的明灯,一叠干净的白纸,一支笔与一些琐碎的灵感,例行的创作之旅便自这些细微的事物中悄然无声地拉开了序幕。
我一向深深陶醉于创作的过程。那种全身心地沉浸在文字中的奇妙状态,无时无刻不令我眷恋痴迷。就好像长期失眠的病弱之人,终于在他朝思暮想的温暖被窝与软绵绵的天鹅绒绵大床上,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那般舒爽惬意,会使人不自觉地沦陷其中,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其实创作既无关乎具体的内容与否,也无关乎所处的时间地点,似乎仅是随手记录些微不足道的所想所感,便能给我以充实的满足与愉悦感了。
学业生活日渐繁忙,考试测验纷至沓来,但是每天傍晚的创作时间,却从未因此而中止过。短短一篇对周遭生活评判的理性杂文,能让我更好地理清今后的复习思路与目标方向;而一段温馨和睦的.小小故事,则能很好地平复自己躁动不安的负面情绪。创作成为了我缓解压力,抒发情绪的一个情感宣泄口,也化作了我在闲暇之余获得乐趣的来源。我逐渐习惯于去用文字去思考一些问题,用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感情,用创作来理解这个社会。慢慢地,凭借着对文字的迷恋热爱,我在快节奏的初三生活中站稳了脚跟。
道路两旁的大小店铺门前的吆喝声在不自觉间已然停息下来,就连街上步履匆匆的行人们也逐渐稀疏起来,挺拔矗立的高楼大厦上明亮的灯光,在深邃漆黑的夜幕中,连成了一片浩瀚渺茫的光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8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9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0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1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2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3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4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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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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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7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8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9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0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1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2
我们一天天在不断地成长,成长之中也有了自己的变与不变。于我亦是如此,变的总是很多,但不变的永远是那份徜徉于书海的痴迷。
爱读书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自幼便这般觉得。因为自我识字以来,便开始接触书籍了,年幼时是《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故事简单易懂的寓言总令幼小的我浮想联翩,开始幻想这个世界的模样。随着逐渐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我看的书也就更多了。于我,也从原来单纯的喜爱到开始探索每本书的深切内涵。
这些内涵其实就是每本书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这些情感从作者们的笔尖滴出,涓汇成一股潺潺溪流,流进了我的心底,滋润了我的心田。同时,我也深深为这些情感所痴迷,感化,乃至成为我精神上的营养品。
这也就是我徜徉书海所深深痴迷的。我痴迷于它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令我开始用新的思维来看待这一个新的'世界。你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手捧一本好书,开启一段美妙的旅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
书香袅袅之中,心不再浮沉,如止水一般富含着新的品格。我痴迷于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徜徉于书海之中,或许就可以将这无色无味的愚医尽吧。同时,这也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回首一件件快乐的往事都离不开书的身影,是书伴随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自古人心易变,变的事物正如天边的繁星数不尽也就不足挂齿,因此那对读书深深迷恋的情感也就越发可贵。回望古代圣贤,哪一个不是热爱读书后才有了一番建树,写下一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人们口中称颂的高尚人士?因此这份不变的痴迷只有坚如磐石才能给我们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进步的动力。这也是我对自身的希望。
不变的正是这份发自内心对读书的痴迷,只愿这份痴迷永不改变,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3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4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己。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5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吹开你眼中的氤氲,我走进你的.灵魂。你不仅只有笑颜与双眸,你内心最深处的诉说,勾勒出你的灵魂。你的灵魂来自四面八方,却在书页里尽情绽放,每一次与你的灵魂碰撞,都像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都像是一次重生。你的灵魂引我遇见李清照,与她“兴尽晚回舟”,共享天真,也同她愁“绿肥红瘦”,伤春惜时;你的灵魂带我牵手辛弃疾,与他“醉里挑灯看剑”,豪情万丈,也同他吟“可怜白发生”,悲从中来。你的灵魂让我与林清玄同行,漫步田园,尽享散文风情;你的灵魂让我与毕淑敏共奔,体味人生温情、心灵触动。你的灵魂如此丰富,怎能不令人深深痴迷?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6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7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8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9
我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灰蒙蒙的却又无比柔和,蓦地,脑海里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有些模糊不清,但不变的是那双眼睛,那双不算漂亮,但却让我深深痴迷的眼睛。
第一次见到她是我三岁时,那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布满了脑海。有一幕却无意间落入我的心扉,徘徊着,让我不禁痴迷。一头黑发间隐隐约约地躲藏着几根银丝。那和蔼的脸庞让我不禁足蹈,那双温柔的眼睛正在注视着我。模糊间听她说了一声:“乖,姥姥疼你......……”
小时候的我,几乎与他形影不离。别人都说她有古怪的性子,不好相处,还无故发脾气,我却不以为然。我依旧待在她身边,到处转。
慢慢地,我的个子一天比一天高,她却慢慢衰老了,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了,脚步变得蹒跚,那岁月的痕迹慢慢浮上了她的脸上,唯一不变的'是那双令我痴迷的眼睛,虽然轻轻凹陷下去,但依旧清澈干净。我不再去她那儿了。因为我怕山上的泥污会弄脏我的鞋子,划破我的衣服。这些变化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渐渐地我去她家的次数越来越少。
六年级时,妈妈对我说姥姥病了,病的很严重,我一听就懵了,我一直以为她很强壮。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她从来没生过病,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当我再次看见她时,我发现我错了,错的过分。她昔日强壮的身躯已瘦弱不堪,曾经那双有神的眼睛,如今已经深深凹了下去。她还是那么看着我,那么温柔,我似乎又回到了儿时的那个夏天,仿佛一切都是幻境。我望向她的眼,剩的只有痴迷……
我因为要上学,所以急急忙忙地又赶了回去,没想到第二天传来她去世的消息。我没能去参加她的葬礼,因为要参加期中考试,那天,我哭了一夜……
窗外依旧灰暗一片,没有放晴。我把心里的杂念都完全消除,唯一抹不掉的是那双眼睛,它有时温柔,有时严厉,不变的是我对它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0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1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2
岁月悠长,一切事物都在不间断的变化着,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自打记事起,就喜欢回老家看姥姥姥爷,不只是因为想念,更是因为迷恋外婆做的烤红薯。尤其是在冬天,从角落里搬出收藏的红薯,洗净烤熟,在门外玩雪手被冻得通红的我,听到姥姥的呼喊声,立马丢下了手中的一切,只留下一串儿被印在雪上的密密麻麻的脚印,连鞋都来不及脱下,就奔向了红薯,掰开还烫手的红薯,看着它鲜艳的颜色,外焦里嫩,香甜可口,仿佛连心里都是甜的了,也温暖了我整个冬天。因为烤红薯的香甜与这份痴迷,我对它的迷恋一直都不曾褪去。
直到现在,秋分已过,早期的红薯已经熟了,上次回老家,姥姥知道我爱吃就去集市买来了一袋。我就站在旁边看着姥姥,像对待什么宝贝一样,细心搓洗着上面附着的泥土。我也时不时伸出手帮倒忙,姥姥也不生气。我盯着这群“胖”成球儿的红薯发笑,一会儿它们就能变成金黄色的'烤红薯了,在姥姥烧火的过程中,我一直不停的问着:“什么时候能熟啊?”姥姥先是说不急,后来又直接把我打发走了。当红薯的香味溢满整屋时,我才看见姥姥已经把红薯拿了出来。终于等到这一刻,我连忙一边吹气,一边用手捧着,即使手都烫红了,拨开外衣,看见的依旧是那金灿灿的亮丽颜色,什么也没来得及说,就大口吃了起来……
连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份痴迷可以坚持这么久。而这周,母亲突然接到姥爷的电话,说姥姥被核桃砸中了眼睛,已经在来城里的路上了,母亲着急出了门,回来时手里却拿着两个红薯,说:“你姥姥没什么大事儿,已经回来了,这是她给你拿个红薯。”我愣了愣,又连忙接过了红薯,转过身,眼睛已经湿润,泪滴淌在脸上,我能想象得出,姥姥在急忙收拾东西来城里的过程中,想到了自己做的红薯,不顾可能耽误治疗的危险给我拿来了红薯……
这一刻,我才明白,这份痴迷正是因为有爱在,才不易改变,这份痴迷,我将永远保存在心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3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4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5
儿时走在路上,在相隔十米远的地方,便闻到了的那阵阵独特的烤红薯的香味。
醇浓的丝丝香甜中夹杂着黑乎乎的炭火,令人垂涎三尺。于是就扯扯身旁外婆的衣角,眼中流露出渴望之色:“我想吃烤红薯。”此时外婆多半会驳一句:“多不干净啊!回家我给你做土豆泥。”而若我饿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执着地找尽各种新奇的理由。外婆后来总说我扯过最多的鬼点子都在烤红薯上。
如愿以偿地望着蓬头垢面的大叔把烤好的红薯装进塑料袋递给我。我那一双尚小的手摇摇晃晃地捧着在手心里散发着滚烫暖流的红薯,小心翼翼地剥开外面包着的枯黄的、粘上了炭火于泥土的皮。谁能料到里面会露出怎样鲜艳的土黄色?谁又能料到那抹黄色中究竟蕴含了怎样的香甜?剥开的肉,仿佛使发着光的,在我眼里充满了力量。
可在几年前,路边那些小吃渐渐消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对此我只得在心中暗自神伤。谁都明白这是为了我们好,可心中总是忍不住去想念小路旁传来的.红薯香。
时间总是能冲淡一切,我对红薯的思念似乎不再强烈。我不再为食物如此激动。
一次放学后,我独自一人背着沉重的书包,感受着秋风所带来的凉意。当时我的心情不大好,学习上也总是备受打击,因而整个人也颓废了不少。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喷香,身边的秋风也散去了不少凉意:竟是我熟悉的烤红薯!我许久未如此激动了,步伐也在那风中轻盈,直朝着阵阵喷香寻去。
近了,又近了,布满了基层浑浊厚重炭灰的蓝色油桶与静静躺在其上的红薯与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终是买了去!剥开那简陋的紫衣,内部的土黄令我愣了一下。平凡甚至是简陋的外衣下,闪烁着独属于红薯的光芒。
那红薯肉啊,早就在口中化开、散开了,留下红薯的香仍久久不散,于此刻,我忘了一切烦恼与忧伤。
红薯飘香,心中的璀璨便仍在。那份痴迷,不论何时回忆,都永远是崭新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6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7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8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9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0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1
高尔基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2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3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 —句“忘羡— —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4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5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固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6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7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8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9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己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60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61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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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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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桌前,面对眼前的作业发着牢骚,房间内苦闷无奈,苦涩的氛围包裹着我,看看桌上中考倒计时的日历与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多想放弃啊,脑海中响起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难道我真不识吗?内心复杂且矛盾的情绪如团乱麻般“剪不断,理还乱”,口中说着:“罢了,罢了”。转身便倒在床上,掩着面叹息道:“睡了罢,睡了罢”。
随着意识的渐渐昏沉,自己来到些曾经自己去到过的地方,只不过已经没有簇拥着的游客,而只有我一人,乘着缆车翻越着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巍峨的华山,崎岖的山道,山体高耸陡峭,直入云霄,山上植被苍翠欲滴,点缀着黑灰色的'山体,在大山中心情美好,转眼脑海中幻想着西安特色历史古迹兵马俑,他们整齐的排列犹如真实军队般体现秦军灭六国的霸气。
游了历史气息浓厚的陕西,脑海中又浮现出湖南张家界留给我不可磨灭的美的体验,天门山,天子山,连峰际天,远山隐秀,悬瀑溅珠,凝红流翠,山奇、水奇、云奇、石奇、树奇,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中也终于了解,为何千古帝王都对这江山爱不释手,相互争夺,也终明白自古以来,为何文人墨客都对着这些景观抒发心之所感,因为它太美了,美得令人为之动容,身处其间,风光如诗如画,有谁环想与它倾诉一番。
随后,我又随着记忆河流,流过湖北黄鹤楼、广西漓江、贵州黄果树瀑布……
随着闹钟的“滴答”声,我面带微笑的从梦中醒来,似乎眼前一切变得美好,生活就像历险,有着你已知的难关和一些未知的难关,当认为自己已从一个挫折的漩涡逃离,其实,另外一个漩涡就在你脚下,心会带着我们去想去的地方,而我们能做的只有用行动让身体跟上心灵的步伐。
我又回到书桌前坐下,安慰自己,现在的压力只不过是心灵幻想与现实间差距而已,我庆幸已逃离幻想,明白内心痴迷的是什么,是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与美好间的距离,目前只能用努力学习来缩减,加油,放弃有十五笔,坚持有十六笔,仅差一笔,我一定会在自己人旅途中画上那重重的一笔,用行动去创造我所痴迷的生命中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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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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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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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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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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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
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
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
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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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了,风儿“甩”了“夏”这个“跟屁虫,”变得轻快了起来,轻柔地抚过每个人儿的脸庞,给他们带去舒适之感;小雨滴滴,改掉了往日怒吼的暴脾气,仿佛细声地对大地倾诉着情感。而我,就痴迷于这样的风,这样的雨,这样的秋。
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看书,当我正为书中宝黛凄美的爱情感到悲伤时,风儿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应景地不急不缓地拍打着窗户,仿佛在奏一曲悲歌,闭着眼睛聆听,脑袋中浮现出宝玉和黛玉,浮现出他们的点滴之情,我渐渐地沉醉在其中,我也是被深深迷住了。雨滴们受到了风儿的感染,从天空中跑下来为风儿凄凉的音乐伴舞;一滴、两滴、三滴、和着这乐曲,每滴雨都舞动着身姿,做出不同的优美舞姿,却又不乏整齐地从天上落下来。我睁开眼睛,看见了小雨一滴滴地落下,风儿一丝丝地拂过万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要去感受那会令我痴迷的风和雨!
冲下了楼,跑进了雨里,迎面吹来清凉的风,那风里掺杂着些雨丝,温柔地吹拂过我的面庞。风,是柔和的,吹在脸上,是那种令人心里感到惬意的感觉,不像春天的`风那般温暖,也不像夏天的风那般带着躁动的气息,更不像冬天的风那样凛冽刺骨,就是那种很舒适的感觉,用语言几乎无法表达;雨,是清凉的,夹杂在风里,仿佛圆圆的雨滴被挤成银般细了,落在脸上却是软绵绵的,不像银针那般尖锐,却像是一团团柔软的棉花,被风吹到了脸上很是舒服,也难怪我痴迷于其中了。
走在路上,从我身边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行人,他们大多也都没有打伞,也许他们也都像我一样痴迷于这风这雨吧。雨一直下,气氛却很融洽,小雨淅淅,落在大地上,外面一切声音都消失才能听到他们对大地的喃喃细语。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眼镜上蒙了薄薄的一层水珠,回家吧,再不回家,就无法辨清前方了。
回到家,擦了眼镜,又伫立在窗台前许久,看着那雨一滴一滴,连结成一丝一丝,形成“水帘”,仿佛滴在了我的心头。在宝玉和黛玉那个年代,在大观园里,应该能欣赏到比这更优美的雨景吧……
秋风,秋雨,这整个秋,着实令我着迷,你们可永远停留在我心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0
“噔”蓝牙耳机与手机连接成功的提示音响起,我又开启了今晚的听歌时间。
我喜欢听歌,尤其是在晚上。在压力成倍增长的日子里,音乐似乎成为了我的精神支柱。
繁星在天边闪烁,暂时脱离繁琐的学业,放纵悦耳的前奏在耳边响起。
略显褶皱的历史书被我扣到桌子上,我闭上眼睛,等待音乐来平缓烦躁如麻的心绪。“关掉手机中的闹钟设定时间还早,你有发现吗,在我生命里你最重要……”我随着音乐节拍自由摇摆起来。在父母听来燥乱的音乐却是我解压的一昧良药。戴上耳机,外面的世界便与我无关;夜深人静,尽情释放疲惫的灵魂。
“也曾想过放弃,朋友的眼神诧异……”我拿起一支笔当我的金话筒,站起身,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属于我的个人演唱会开始了。
随着音乐,旋转、跳跃,我全程闭着眼。高高摞起的卷子和书本是我最忠实的听众,书桌上的台灯亮度被调成最大,就变成了世界上绝美的舞台灯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顺手抓起书本,把书上拗口的内容唱出来。
音乐不是带我们逃离生活,而是在短暂的放松过后,调整好心态,重整装备,重返现实。
向后一仰,倒在床上,脖子上挂着耳机,手里紧握着历史书。浑身酥麻,热血沸腾。烦躁在两首歌之后被一扫而空,我又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与学习的激情。
我笑着,脑海中重复着书上的内容,背的一字不漏!
仔细思索,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音乐。在我高兴的`时候,会哼唱几句;难过的时候,会听着音乐大哭一场……是音乐陪我走过这满是坎坷的漫漫长路,是音乐助我逃离世事的缠绕,我倾心于它,痴迷于它。
如果你也同我一样压力好大,为什么不试着用音乐来释放自己,成全自己?在日趋雷同的日子里,我们不是带着面具,就是把自己藏匿。是音乐带我们做回自己,是音乐带我们走进自己的小世界,找回失去的快乐,恢复原有的纯粹与真实。
现在我正在听着音乐,细细回忆和它的种种过往,写下这篇满载着热爱与痴迷的文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1
“王艺录,吃饭!”妈妈的语气特别僵硬,“我给你下最后一次通牒!”我慢吞吞来到餐桌前,只见妈妈已经自个儿吃完了饭,看这情景,我猜测妈妈起码已经三次催我吃饭了。“哎,这伊拉克呀……”我自言自语地说。“你呀,现在是一个实足的书痴了!连蛋炒饭的香味都闻不到了吗?”妈妈爱怜地说。
“书痴”这个头衔来得真是不容易呀!还记得一年级暑假,妈妈逼着我看书,我一听到看书就如临大敌,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被妈妈痛打了好几次。在妈妈的棍棒之下,我看起了《小蛙人游大海》、《亲爱的笨笨猪》……看书的收获也不少,我爱上了写作,我最喜欢语文老师布置小练笔的作业了,而且总是超额完成周记。但是,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洛克王国》牵引着我的脑神经。妈妈整日为我的阅读状态而操心。
十岁生日那天,外婆送给我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说来也奇怪,我竟会痴迷于这套书。好几个夜晚,妈妈一遍遍催我睡觉,我“嗯”几下,继续手不释卷。终于有一天,我郑重地向妈妈宣布:“打游戏太无聊了,我向您保证,以后不再打游戏了,但条件是您必须保证睡前让我看至少半小时的书!”“行!儿子好样的!”妈妈送我一个大拇指。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以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记载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10月1日响彻天安门城楼上空的礼炮……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与成就,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与挫折,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河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夸父的执着,岳飞的忠诚,诸葛亮的智慧,林则徐的铁骨……一代代风流人物的精神让我崇敬,祖国悠久的'历史让我自豪。
《中华上下五千年》,你让我痴迷。你不仅给我知识与智慧,更重要的是你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让我摆脱了电脑游戏的恶魔,痴迷于书海之中。现在的我每次进入书店就有一个强烈的愿望,要把书店里的书搬回家,尤其是历史类的书籍!
妈妈也说《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套好书,“读史以明鉴,察古以知今”,让我们一起享用这套好书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2
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
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
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
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
“都是你的错, 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
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3
对我帮助最大,给我带来最大乐趣的,那便是读书。这是为什么呢?
读书,能让我从失落中变得兴奋,能使我从难过中变得快乐,能让我的烦恼瞬间抛到九霄云外。
我喜欢的书,常常使我痴迷。每节课间,只要有闲暇,我总会捧着课外书,看个不停,直到打了上课铃,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将注意力转移到课堂。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我都会和同学谈论书中精彩的情节,直到与同学分手告别。回到家,认真完成作业后,我会立即捧起心爱的'书,一头扎进去,直到妈妈叫我睡觉才回过神来。在上厕所时,我要带上电子书,看着看着,会忘记了时间,即使被妈妈训斥也心里美滋滋的。每每路过一个书店,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走进去,翻阅我感兴趣、有意义的好书。周末的时候,我就会更加开心,因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看书。周末时,我常常泡起一壶茶,或者一杯现磨咖啡,然后躺在椅子上或靠在阳台飘窗的靠垫上,一边看着书,一边惬意地抿一口茶或咖啡,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乐趣。
我不但爱看书,也爱听评书。在我洗脚的时候,我会央求着爸爸,让他给我播放《懒人听书》,我总是听得不亦乐乎,甚至有时洗脚水都拔凉拔凉的了却浑然不知,沉浸在听评书的世界里忘了现实,直到爸爸提醒我,才不得不终止我心爱的评书。比如,我喜欢的《千古枭雄朱元璋》,让我听得如醉如痴,并激发了我对历史知识的喜爱。
在我比较小的时候,每当我过生日或者儿童节,我都会向爸爸妈妈提出“特殊礼物”的要求——带我去图书馆、上当当网买书,结果自然是心满意足。还记得前年期末考试,我有了较大的进步,成绩可喜,于是爸爸奖励了我期待已久的“亚马逊电子书”。有了它,我就可以更方便地阅读喜欢的各类书籍,也方便找到好书,而且价格也比纸质书便宜很多。电子书还有许多功能,翻阅方便,遇到不会的字、词,马上就能找到注释、读音,还可以英汉互译,对我的英语学习也蛮有帮助,比如bug(虫子)这个单词,就是无意间记住的。
我热爱知识,痴迷读书,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了我的思想,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4
他们是明灯,是黎明,也是浩瀚大海;是曙光,是暖阳,也是书香青春;他们是与我们相隔了数百年的、人生的长庚星。
——题记
陶渊明——志向、避世
他自己也不知道,无意间炼就的一丸桃花源,抚慰了多少人的心。
世人爱读陶公,爱他归隐不问世俗,诗酒满是风流,躬耕自给自足,以物质的清贫换取精神的自由。他虽不求名利,但心存救世之志,然现实不许,这远大的志向便成了一处心病,不然,也无所谓失意。回首过往来时路,他被无垠的寂寞包围,无助又无力。他虽仍怀大志,却不免转身去寻一片净土,去安放留存自己所坚持的。在不远的后来,他如同宝藏一样被人挖掘,他的诗文、他的理想,都成了众人共同的精神图腾。
一切的一切,又如何少得了他笔下的桃花源。
李白——积极、容纳
他独自在这山水中漫游,看尽花开花落,飘到溪流之上顺水而下。放下心中的杂念,让奔腾的'思虑停歇,意识得到控制,入眼的世界都变得清明。
这一路走来,他有游侠之风,却丝毫没有小文人的酸愁。他是个精彩的人,有一双善于发现身边美好的眼睛。无论是草原上衰败的野草,还是透过窗棂撒进屋中的月光,在他看来都别有一番意趣。他有世人无法企及的才华,不曾高高在上,也不曾掩饰自己的内心。他醉酒高歌,放浪形骸,但赤子之心从不曾失。心性自在,所以才华蓬勃。
当人放开执念,心中不再负累,就会感到自在、自足。容纳是天地间最持久的力量。
刘禹锡——坚毅、豁达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性格倔,脾气硬,好听一点来说只能是不屈不挠。偶尔做一个勇者吆喝一下简单,可如果能一直坚持下来就难能可贵了。十年之前,他刚从贬谪之地回京,又因看不惯新兴权贵的矫揉做作,作诗讥讽,再遭贬谪。十年之后,他高歌“前度刘郎今又来。”看啊,他还是一样豁达。梦得一生都在寻找某个答案,其实早就隐藏在他的旧游之地,花开花落就是无声的证明。
他是被朝廷放逐的浪子,转身却成了用文字记录时代兴衰的歌者。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感谢指引,陪伴我的书香青春,成就了比以前更好的我。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5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6
我四岁学琴,至今已经有七个年头了。
从小就对钢琴非常着迷。记得有一段时间,脚扭伤了,医生说要静养,于是妈妈便停止让我去琴行练琴了,这可把我急坏了,恨不得让受伤的脚立刻恢复。然而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过了一个星期,扭伤的脚没有一丝好转。眼看着一个个小音符逐渐消失在脑海中,我急中生智,把六张A4纸黏贴在一起,用勾线笔勾勒出琴键,做出了一个“纸钢琴”。虽然不能发声,但总比没有好。我每天都要在这架“纸钢琴”上练习几个小时,熟悉指法。
大病初愈的第一节钢琴课,熟悉的钢琴,熟悉的旋律……那首曲子我早已练得滚瓜烂熟,熟练到可以闭着眼睛准确无误的弹奏。这让我的钢琴老师也万分惊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钢琴的痴迷也越来越深。可好景不长,刚步入四年级时,我的成绩明显下滑,老师们多次找妈妈谈话,示意现阶段学习更为重要。
有一次钢琴课,我突然听到妈妈与钢琴老师之间的对话。妈妈希望此阶段钢琴先缓一下,以学习为主。但钢琴老师认为,需要尊重孩子的意见。我隐隐看到,妈妈的`脸部红通通的。我明白,她也是别逼无奈。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冲上去一把抱住去退费的妈妈。“妈妈,给我一周时间,我一定恢复往日的成绩!”
这周里,我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大量的刷题,常常累得趴倒在桌上,还会趁妈妈没有看见时,偷偷拿出纸钢琴,小声的练习。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争取到可以继续学习钢琴的资格了。我更加努力,也更加珍惜练琴的一分一秒。在钢琴学习上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原以为可以一帆风顺的过风平浪静的生活,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刀斩断了我的音乐之路。我深刻的记得妈妈那天晚上对我说的话;“民乐将来对升学有用,钢琴暂时先停一下。”
听到这个消息的我,瞬间崩溃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便向爸爸“求救”。爸爸知道了很生气,对我说:“你的爱好就是你的爱好,谁也不能夺走!就算是妈妈也不可以!”在爸爸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的学琴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我只是想“藏”在黑白琴键下,充分吸允着渴望得到的,美妙的音乐而已。不管路途有多辛苦,但我始终相信,前方是风光无限的。只要不忘初心,我一定能实现我的音乐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7
小时候,我看电视从来只看一个频道——少儿频道。家里三台电视,每台电视上“少儿频道”的频道都被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爱看里面的动漫,动漫片《悬崖上的金鱼姬》我看得如痴如醉,我渴望找到漫画的作者。
经过百度、迅雷看看的帮助,我找寻到了他——宫崎骏,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后来,我还看了许多他的动画作品,每一部都那么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看过之后,几乎我满脑子都是动画的场景,甚至连睡梦中都浮想联翩……我太佩服宫崎峻了,年过半百却还是童真。他紧紧地抓牢了儿童的心理和好奇心,让我都想进入他那漫画中的世界,那是多么奇幻的世界啊!
继《悬崖上的金鱼姬》之后,我着迷于《千与千寻》,它讲了一个小女孩千寻,在一次奇妙的`旅途中,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奇异世界,但爸爸妈妈为了免费而贪吃被这个世界的巫婆变成了猪……故事由此展开,惊心动魄,感人肺腑!在千寻的千辛万苦之中,她把爸爸妈妈变回人形。在结局时,我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后来,我开始疯狂热恋宫崎骏的所有作品,有时甚至看到凌晨才睡。
宫崎峻70多岁了,他的创作历程是很复杂的,作品大约有23部之多,小动画也有30多部。这位伟大的动画导演、漫画家,在1963年加入了东映动画公司开始创作。1994年完成连载漫画巨作《风之谷》,我也很喜欢这部作品。2001年,我的最爱《千与千寻》上映了!那时它超了《泰坦尼克号》的票房,创造300亿日元的票房,创造了历史。而日本年度票房才5000亿日元。这部作品还得了威尼斯、奥斯卡、柏林等国际电影奖项,宫崎峻也一举成名!
经过种种艰难世事之后,宫崎骏在全球动画界无可替代的地位再一次得到了肯定和承认。现在,宫崎峻每4年出一次的作品我绝没有错过。在上个月的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放了两节的视频。是关于久石让和宫崎峻合作以来的背景音乐创作。当一部部动漫中的主题曲再次响了起来,我又不禁回想起每一个感人的片断,心中听着音乐,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感动到想哭!特别是那童声演唱的《天空之城》主题曲,记忆犹新。
期待这宫崎骏的下一个作品,希望再次使我眼前一亮,我绝对忘不了宫崎峻和他的作品,即使我再长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8
心弦上痴迷的景致
南方的夜晚,天上零落地缀着几颗星星,幽幽的白光把不大的操场照得朦朦胧胧的。
“铃——”放学铃声划破了耳边的静寂。我收拾好书包踏上了回家的路,一阵寒风呼啸而过,黑压压的云将淡淡月色遮住,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缩缩脖子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身边有同学不满地抱怨着:“每次学校一当考场就要求我们将抽屉清空,这么多书,很累的耶。”
我掂了掂身后的书包,一边在心里赞同地点点头,一边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出了校门,我的目光搜索到妈妈的身影,她似是还没看到我,在呼啸的风中探出头,皱着眉头努力在蜂拥而出的人群中找寻着我的踪迹。风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她手里似是紧攥着什么,小心翼翼地放在衣服中,厚重的衣服衬得她瘦弱而矮小,仿佛沧海桑田间永恒不变的风景。她却在目光触及到我的瞬间,绽放出温柔的笑容。
“冷了吧,”妈妈随手递给我一个塑料袋,是一瓶温好的牛奶。妈妈又很自然将围在自己脖上的围巾摘下,挂在我的身上。“这样总会好些了吧。”她似是在喃喃自语。尚带着妈妈体温的围巾,让我在这冰冷的夜色中感受在丝丝温度,月亮好似从层层云彩中探出了脑袋。
妈妈的目光落在了我身后的'书包上,“书包很重吧,来,我来背。”“不用,我自己可以。”我忙躲开妈妈已伸来“夺”书包的手。她将眉头重新皱起,“你还小,不要背太重的东西。”我望着妈妈,只发觉,她好像在逐渐地老去,岁月在她曾姣好的面容上留下淡淡的痕迹,不经意间,我已出落地比她还高。发愣间,妈妈已取下我肩头的书包,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沉重的书包将那抹身影压低,风卷起了地上的几片枯叶,脸上有些湿润,是下雨了吗?
我快步跟上前去,轻轻拉起妈妈的手,些许冰凉的掌心却让我感到无比温暖。妈妈,感谢那是你,让我真正地明白了一句话——爱就是不设前提的心疼。
岁月面前,人人从命,可我知道,你会在一次次翻山越岭的马失前蹄中将我接住,人生漫漫长路,还好有你总是张开双臂护着我,为我遮风为我挡雨。时光像一辆老旧的绿皮火车,载着我们义无反顾地向前驶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9
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
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
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我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论走到哪里,最吸引我的便是外型各异的建筑物。
比起高楼大厦,更令我痴迷的是夹在城市边缘或坐落在某个角落里的古建筑,那灰砖墙,少有破损的木屋檐,已有岁月裂痕的木门,就静静地坐在那,给来往的人讲述着曾经的故事。
我所在的城市烟台就有那样一处古建筑群,名为“所城里”,是明朝军队在此处休养生息时建造的。每次经过所城里,哪怕只有一刹那,我都能用眼用心和它交流,它的身影更是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听闻政府要对所城里进行改造,我决定今天和博学多识的姥爷一起去近距离一堵所城里的'风采,和它来次深刻的对话。
当矮矮的古建筑映入眼帘,当我的脚尖踏入巷子里,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晃若穿越到了明朝。我仿佛看到了推车叫卖的小商贩,身边还围着蹦跳欢笑的娃娃;墙上的拴环拴着牲口;几栋大宅子里走出大户人家的大小姐,穿衣鲜艳的汉服,头戴发簪;留着长须的老爷爷坐在门槛上谈天……原本近乎空荡的街巷在我的想象世界里又再次热闹、鲜活起来……
我一边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边跟着姥爷的步伐探寻每一条古色古香的街巷。忽然我们停在一栋美丽的老房子前,姥爷用手指着那屋檐说到:“你看到那圆筒状的瓦了吗?那叫勾头瓦,防止滑落现象发生,边上的凹槽,叫滴水瓦,防止积水。”我仔细观察着那些瓦块,令我惊讶的是如此小的一块砖瓦上也雕刻着许多美丽的花纹,像一朵绽放开的牡丹花,端庄富贵,滴水瓦的前端也刻着精美的纹理。瓦与瓦之间扣得紧密,毫无缝隙,岁经历多年的吹打与磨砺,却依旧体现了当时人们高标准的审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呼唤声打断了我的思路,我转过头来,才发现姥爷已走到巷子深处,而我还站在这栋房子前痴迷地欣赏着,我慌忙向姥爷跑去,但心里依然充满着对古代建筑师及工匠们崇高的敬仰。
我喜欢到老街巷里走一走,用心倾听它们讲述着曾经的老故事。我喜欢古建筑,它们表现着中国的美,宣扬着中国民族的工匠精神。我为古建筑而痴迷,为中国美而痴迷,更为中国对事物精益求精的精神态度而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1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2
音乐,就如我生命中的美食,无时无刻不诱惑着我,令我痴迷。
清晨,细细暖暖的阳光跃过窗户,悄悄地撒在卧室里的每个角落。懒懒的我无奈地起了床,看着纱质的淡绿窗帘,心情格外的好。如此美妙的早晨静谧时光,当然不能少了你咯!打开手机,毫无误差地找到你的倩影,点击播放,一曲《爱出发》便从空气里蔓延至每一处。“看,快乐在围绕,年轻的步调,青春的脚步,不再单调。”美得一塌糊涂的歌声令我陶醉,亲爱的音乐小姐,你就是我心中的女神!
中午,在人影稀疏的教室里,嬉戏打闹的声音隐约传来,从土其色背包里拿出细长的耳机,戴上后,一首如美酒的《春江花月夜》便款款地倾泻入耳。悠长唯美的韵律让我为你着迷,缓解被作业压迫的疲倦,为这枯燥无趣的午后尽添乐子!
傍晚,找一个靠左窗的公交车位置是最惬意不过的了。打开你,播放一曲曲醉人心弦的感伤歌目,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窗边的清风抚过脸颊,几绺发丝拨弄耳垂,静静地享受这难得的美好时光。耳机里兀然跑出一首徐良的《也许》:“晚风拂过我忧伤的表情,瞳孔里只有你离去的背影,我该怎样面对这空荡的车景,还有那个随风而逝的曾经。也许总怀念着你,也许再无法触及,连绵细雨,朦胧夏季,请珍重往昔。”你独特的韵律深深抓住了我的思绪,轻悠而又略带伤感的声音让我放松,替我拂净一天学习的烦闷与焦虑,更加让我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谢谢你,我可爱的音乐小姐,你教会了我该如何珍惜青春!
当我成绩不如意的时候,是你在我耳边环绕,安慰我别气馁,就如那首《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唱的一样,考试只不过是一个小挫折,不要怕它,努力站起了,打倒它!当我把自己关进卧室练歌的时候,也是你一直伴在我左右,纠正我的音调与节奏,才会有了合唱比赛年级第一的荣耀;当我在老师面前弹吉他的时候,我的心率加快一百倍!不过还好,有你在,你鼓励我心平气和地对待......
感谢你出现在我的小小青春里,从初春到整个冬季,那么长。
音乐,我的知心朋友,你还会陪我走下去么?
抬眸笑笑,你便飘了出来,回荡在我的四周,我相信,我要的答案,我们心照不宣。
所以,音乐,我为你痴迷,肯请你永远留在我的身边,好吗?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3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4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是在我的一位朋友极力推荐之下让我买的,一谈起这本书,他就没完没了。听完之后,我觉得这书还挺有意思的'。回家后,我就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狼王梦》,可她却说:上周刚买了《稻草人》,先看完再说,而且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每天我都缠着她,抱着她的大腿,让她无法行动自如。终于,妈妈受不了了,答应了,可是,正当我高兴时,妈妈的一句话,就让我担忧了起来:我可以给你买,只不过只出十元,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我有些生气,分明妈妈这是存心不给我买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放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一下车,我就马上跑向二楼。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却迟迟找不到那本书,我有些不甘心,于是从头来,再找一遍,啊我大叫一声,它在这里,原来已经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我拿着书看了看价格,松了口气。18元不算多,但是剩下的8元怎么办呢?我又苦恼起来。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给妈妈打工呀!于是,我找到妈妈和她商量了这件事,没想到她还果真答应了,这下可好办了。
我和妈妈商量了我的赚钱大计,做一件家务五角钱。就这愉快地决定了。之后,我又是拖地、洗碗、又是洗衣服、做饭为了买《狼王梦》我一天就要做四五件家务。没过几天我便凑够8块钱,我都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腰酸背痛,浑身麻木,有气无力,《狼王梦》已然成为了我心中唯一的执念。我坚信有付出,总会有回报,最终,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买到《狼王梦》后,我仅仅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沉溺在书中的世界。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候连吃饭也忘了。
书,已然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满腹经轮,却不喋喋不休,总是在我迷茫困惑之时为我指点迷津,却不纠缠不休,让我深深地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这便是我,对书痴迷至此。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5
历史,一个令无数莘莘学子望而生畏的词,然而当我越走近她,却越发对她痴迷。
小时候,每个清幽宁静的夜晚,皓月当空,蟋蟀婉转。吃过晚饭,我和母亲总一起坐在窗前的台灯下,借着台灯柔和的灯光,共阅一本《漫画史记》。那时的我不识字,只知道看着书上精美的插画,听着母亲温声细语地为我一字一句地讲述书中的故事。也许,正是那无数个安静祥和的夜晚,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悄悄播下了痴迷于历史的种子。
上了小学,我从课堂上识得了汉字,关于历史的书便成了我最要好的伙伴。合上学校的课本放下笔,总要翻翻手边的那些历史书。翻开书页的那一刻,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历史画卷就在我面前徐徐展开。我赞叹苏秦、张仪的妙语连珠,也敬佩豫让为主报仇的忠肝义胆;我为霍去病抗击匈奴、燕然勒功的.万丈豪情而振臂高呼,也为岳飞被害死于奸臣之手而落泪叹惋;我看到蒙古铁骑在欧亚大陆上纵横驰骋,也遍观开元盛世的国泰民安;我既沉醉于司马相如文章的行云流水,也流连于唐诗宋词的辉煌灿烂……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啊,那段时光里,她紧紧地抓住了一个少年的心,在诉说着中华民族过去的辉煌灿烂和曾经的衰败耻辱。
后来,一本关于西欧中世纪骑士的书,将我领进了世界史的殿堂。我被书中所描述的忠诚、公正、英勇的骑士精神所折服。以罗兰为首的法兰西十二圣骑士,在数量远多于自己的萨拉森军队面前,无所畏惧,最终全部壮烈牺牲。在最后的时刻,罗兰才吹响呼唤援军的号角,随即冲入敌阵,与敌同归于尽,他用自己的行为完美诠释了骑士精神的真谛。而我在为他们潸然落泪之余,也为他们英雄般的行为深深叹服。他身上正义、自强的光芒,也影响着我生活中为人处世的点点滴滴。
这就是我所读到的历史,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痴迷于其中,我学会了做人的原则,懂得了做事的道理,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有了历史相伴,我的生活不再单调,精神也找到了归宿。也许,只有真正走近历史的人,才能为她的壮阔所震撼,所折服。
越走近历史,我越对她痴迷,这种痴迷,将让我终生受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6
外婆是个“土地痴”。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
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十有八九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
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
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进她痴迷的地里,同这些年落进去的汗水一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7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8
蓦然回首时那嫣然一笑,夜深人寂时的歇斯底里,人生百态,所有悲欢离合都是星星,融入生活的星辰大海。
“独往湖心亭看雪”这是张岱对雪的痴;“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是李商隐对离别妻子的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对沃野万里的家国的痴。加点痴迷,调出生活的好味道。
墨香·徜徉
不知有多少个日月星辰醉心于其间,翻开扉页,油墨黑体字映入眼帘,墨香在身旁缠绕,带着丝丝沁人心脾的流连,氤氲在心底。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展现在眼前,恍惚间,阿不思·邓布利多那只塌了的'鼻子上面仍带着那副眼镜,冲我眨着眼。玛丽和科林在秘密花园里尽情玩耍。命运坎坷的李清照在轻吟:“连天芳树,望断归来路。”
书籍给予我芬芳,我将它靠在鼻子旁,任由那墨香在心间弥漫。我在墨香中徜徉,在墨香中如痴如醉。
天空·沉浸
还记得老家门前有两颗很高很高的树,爷爷买了吊篮拴在两棵树之前,我便躺在吊篮里,看日升,看日落。
吊篮里的天空是静美的,葳蕤的绿叶配上澄澈的蓝,比马尔代夫的水还要清彻,偶有白花箱箱,风轻扬,夏未央时,叶儿就随着白花在空中起舞,展现着它那风华绝代。
偶有一片落叶子落到了脸上,退去了夏日炎热,我透过树叶的遮挡仰望天空,天空被分为一小块一小块,我沉浸于它的蔚蓝之中,忘了一身烦恼,我痴迷于它的澄澈,让万物为之静好。
故乡·眷恋
“还记家里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挥一挥又怎能带去如缕般的眷恋。
故乡山清水秀,清澈的水流带着笙歌从它的脚下缓缓流过,还记得和外婆一起插秧的情景,我赤着脚,在湿软的水田里踏来踏去,这时外婆便会去摘几个水果,在河里洗一洗,以此来治住我这不听话的顽皮。
我便常常想起那时的时光,便不由地觉得安宁与温暖,我痴迷于过去的时光,痴迷于故乡的回忆。曾记否?那个小小的孩童和那片神圣的土地。
加点痴迷,让生活多一份充实,多一份闲适,多一份安谧,多一份心之美好。
生命是兰舟,岁月是江流,加点痴迷,烹调人生百味,往事心头。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9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因专注于天上的繁星,不慎跌入深坑。这看似愚蠢的行为,招来了人们的不解与嘲笑。而我却认为,一个人只有自由探索精神,抱有痴迷的态度,才能成就卓越。
痴迷使人专一。古人云:性痴,则其志凝。自由对自己手中的事物抱有极大的兴趣,才能有潜心研究的精神。正如泰勒斯,当路人将他救上来时,他开口一句:“明天会下雨!”这充分证明了他对天文的专注,而若是没有他的痴迷、专注,他自然不会掉入深坑,但也绝无对天文的“特殊才能。”无独有偶,爱迪生因专注于自己的发明进程,报税时忘记自己的姓名;瓦特痴迷于对蒸汽的研究,忘记了将烧开水的炉子关上惟有痴迷的态度,才能有专一助目标从而探索发现以致成功。
痴迷让人坚持不懈,废寝忘食,水滴石穿。“书圣”王羲之,对书法艺术的研究近乎痴迷,他常在衣袖上练习书法,时间久了,衣袖竟已磨破。中国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在延安窑洞中,抱着“乎天下”的雄心壮志,以及对军事的痴迷,挤时间研究书本,写文章,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并将《论持久战》发表,轰动一时。就连那读诗的弱女子香菱,也因痴迷的态度,在梦中吟出了“精华掩淹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苏轼曾说:“古人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而惟有痴迷,才能有坚持的动力和源泉。
放眼古今中外,那些有接触成就的人。在学术、研究,道德上有建树的人,往往有对事业的'痴迷和执着,如果将人的一生所要完成的事业化作一艘轮,那么痴迷的态度,或者是专注的精神,则是轮船坚实的钢板,勤奋、创新、智慧等其他,知识助船加速航行的辅助,必不可少的辅助。阿基米德为了测出皇冠的含金量,痴迷钻研,在洗澡时得到了灵感,便喜出望外,赤裸裸地跑出家门;牛顿也流传下来因专注把怀表当鸡蛋煮了的逸事。没有痴迷,哪得钻研?
黑格尔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永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而那些人,也驻代无法拥有探索,、发现的潜质,终其一生,碌碌无为。
痴迷铸就卓越,让我们当一个聪明的傻子,而非一个貌似安逸机灵的笨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0
中国,一个诗的国度。先秦时期,诗词是外交答对的基本凭借,到了汉代,“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唐代以后,诗词的写作成为登科入仕的基本科目。由此可见,诗词的历史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这浓厚的历史色彩,我深深地痴迷于诗词。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诗意是最丰富的,只要你愿意去寻找,诗意将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帘,荡漾在你的心中。春天,万物复苏,百花争艳,鸟儿争鸣,本是一幅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图景,可是在杜子美看来,鸟人的鸣叫使他的`心惊动,盛开的花儿使他落泪。由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得是多么悲痛的心情啊,国家破碎,妻离子散,再好的春光也无法抚慰他的心灵。由这句诗中,我不仅看到了一位忧国思家的诗人,还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春意。
诗词使痴迷不仅因为它能带给我别样的感受,还因为它能鼓励我前行。由于世路艰险,李白在政治上履受挫折,工业难就,内心十分苦闷。但他并未因此放弃对理想的追求,而是坚信远大的理想抱负总有实现的那天。由是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便会在心中默念这句诗,鼓励自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便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动力,内心充满自信。
诗词使我痴迷除了因为它能鼓励我前,更因为它向我展示了淳朴的农家生活,赞扬了劳动人民的热情。在陶渊明的《饮酒》中,我看见了悠然的南山;伴着落日的余晖结伴而归的飞鸟,内心十分恬静。在陆游的《游山西村》中,我看见了倾其所有,把最好的留给客人的劳动人民。他们的衣冠简朴,言语热情,使我不禁对农家生活充满了向往。如今的生活节奏飞快,能够在诗词中得到一些慰藉,也算是人生的一件幸事。
诗词使我痴迷,它能让我在平凡的生活中寻觅到一份别样的感动;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前行,给予我力量;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够让我疲倦的身心得到慰藉。诗词的魅力无穷,而我对诗词的痴迷也无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1
提起自己最喜欢的诗,无非不是那些名人,伟人的诗,特别是具有积极向上,爱国情怀的诗。可我不是!
我与任何人都与众不同!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学霸,但我却爱喝酒、爱臭美、爱吃零食、更爱幻想很多不切实际的事。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诗,我想我一定会回答李商隐的《锦瑟》。它所描写的美好的情境,虚渺的梦境,甚至是那若有若无的朦胧的暧昧,无不让我流连其中,于是,我沦陷了。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正值青春无限,春心萌动的季节。谁都希望拥有像王子和灰姑娘那种忠贞不渝的爱情。随意,我们开始做梦,梦想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但煞风景的人总会来到——老师们会说:“天天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你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梦固然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你们的梦最终会被现实的残酷打败的!”可我却想说:“做梦,幻想这些都是我们年轻人的权利,因为我们有资本,青春就是资本!难道非要等到青春不在了才开始做梦吗?”
爱上那句诗,是因为一本言情小说。书中的'女主与老师恋爱,虽然结局有点变化,但师生恋啊!他们摒弃世俗去寻找自己的真爱。第一遍读《锦瑟》时,仅仅只是因为它好听,但次数越来越来多。诗中那朦胧的暧昧让我痴迷,沦陷。于是,我开始做梦。千千万万个不同的梦在我的脑海里形成。
每一次重新读这首诗,我脑海中的梦就会发生一次改变,大相径庭。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希望是醒着的梦。中国的李白也曾说过:人生短促,漂浮不定。
爱上那首诗,不是爱上它的肤浅的表面,而是爱上它深邃的内涵。爱上它那激发无数人做梦的能力。青春,一个多么奢侈的名词。它,摸不到,看不到,却无时无刻陪伴着你,伤心时,它陪你哭;高兴时,它陪你笑;纠结时,它陪你烦。青春是我们的资本,做梦是我们的权利。在还有资本时,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没有了资本,权力也错过了!抓进青春,牢牢锁住,锁在自己的青春梦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2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你妈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书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读书可以让人博学多才,读书可以让人显得如此的高大,变得鹤立鸡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同时变成一个精彩的人生,读书还可以让人目光远大,不再成为井底之蛙而自卑。
平时我也喜欢读书,不管是在闲适的时间上一本书畅快的阅读,还是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阅读都能获得无限的喜悦和惊喜,但是单凭家里的书籍和买来的书是满足不了我的野心的,所以说我喜欢去书店去看书。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阳光如同灿烂的音符般跳动,难得有空的'我早早便钻进了书店,如同雨一样在人海中穿梭着寻找我的目标,我就像刚面对世界小鸟一样急于出来张望,左看看右看看,这本书凑出来瞧一瞧,那本书拿出来翻一翻。
经过我的苦苦侦查,发现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唐吉柯德,你看那简要情节便觉得自己甚是喜爱,我习惯了翻到背面的标价天哪,要108元,我倒吸一口凉气,决心在书店里要把这本书吞下去,正当我要独家看时,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妈妈叫我回去了,我把书送回了家,看了她一眼心想等着吧,我一定会把你看完的。第2天上午我又如愿以偿的来到了书店,我四处寻找了那本书,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踪影,难道被卖出去了吗?我心想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封面印入我的眼帘,是那本书我兴奋了起来。这时一个高中生拿走了,他去角落,我心想,我下午还来,我就不信还能在别人的手中。
到了下午由于我心急吃过中午饭,马上就来了,我迅速的找到了那本书,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系,蹦蹦跳跳地走到了角落坐了下来,现在就算是世界末日我也绝不会挪半步的,看完这本书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我心里美滋滋的,就感觉吃了蜜一样甜,读书已经是要坚持不懈地读,不能拜托拜拜读书真是多多益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4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开创的每一条道路,都是由书本铺成的。遇见书本,让我变得如此痴迷。
儿时的我喜欢看童话,记得有一次,我正专心致志的看着《丑小鸭》中丑小鸭变天鹅的情节,我好像被丑小鸭所感动。她经过旁人的冷嘲热讽后,努力使自己变成一只漂亮至极的白天鹅。她的故事告诉我做事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父亲做好了饭,春风得意地跑来对我说:“吃饭了,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去洗手,赶快吃饭吧!”但我却无动于衷,全心全意地看着书。父亲说:“刚刚你对我说你很饿,但是现在怎么不去吃饭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若有所思的回答。
的确,书中自有千钟栗。
进入中学,我迷上了经典小说。当我沉醉于鲁迅先生的写的《故乡》。美好宁静的生活,故乡的大好山河,闰土的天真顽皮……许许多多鲁迅先生童年的美好记忆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故乡中玩伴们的纯真,母亲的慈祥,种种人物情感,像一股清流,流淌在脑海中。
经典小说实在让我着迷。是它们伴我度过了日日夜夜,风雨无阻,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美好。
曹文轩创作的《孤独之旅》中杜小康与杜雍一对父子,经过起起落落暴风雨的洗礼,终于看到了曙光的希望。他们意志坚定,坚持不懈。曹文轩写活了劳动人民面对困难的韧性。
读古代诗词同时也让我痴迷!杜甫笔下的茅屋破败不堪,惨不忍睹。“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是老天爷对他生活的不平。但他依然高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虽然身处困境,但依然希望牺牲自己来换取他人的安宁。使我体会到了他的崇高理想。
白居易通过,“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巧妙的写出了唐代公使的罪恶嘴脸。使我愤愤不平,为当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所担忧……我一天天沉醉在书香中,无法自拔。
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遇见书本,让我如此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5
在我的语文书中有一篇很长的课文,让我很感兴趣,名叫《竹节人》。
其中作者笔下那个威风凛凛、英勇无畏的竹节人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也希望能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竹节人。为此,我也自己做了一个竹节人。
书上说竹节人是用笔杆做的,我为了节省,就用装修剩下的塑料管代替。锯的时候就麻烦大了,锯子锯塑料不太好用,我的手倒被它割开好几道口子。但我想到“竹节人”就快要完成了,就又开始锯下去。大约三十分钟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管子锯好了。下一步是系线,粗心大意的我干这件事最不在行了。一会儿系个死结,一会儿缠成一团,好像这个“竹节人”就不想被做出来。但迷上竹节人的我在历尽“千辛万苦”后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竹节人”。
刚刚做好,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一下它的“战斗力”了。我把两个一样高的板凳合在一起,弄出一个书上说的.竹节人活动的缝隙,把“竹节人”放上去,牵着线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看着我的“宝贝”在板凳上打斗,我的嘴都高兴得合不拢了。不知不觉,晚上八点了,我竟然玩了一个小时!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这回事儿,于是又开始奋笔疾书。
后来我为了能挤出玩的时间,早饭时我边吃边玩。一开始我还时不时吃几口饭,后来越玩越起劲儿,热饭都被我给吃成凉的了。要不是我看了看表,知道时间不够了,我那天估计就该迟到了。
早上不行,晚上不行,那公交车上总可以了吧?我在回家的公交车上专挑可以玩“竹节人”的地方坐下,玩了起来。把“竹节人”玩得就像真正的斗士一样,引得不少车上的小孩子都来围观。公交车跑得似乎比往常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车就到站了。我在座位上玩得不亦乐乎,也不看看窗外是哪一站。这导致我坐过了一站,只能再往回坐。
我自己试过,才知道为什么“竹节人”这样让作者着迷,和作者同样的缘由,它也让我到了痴迷的程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6
我在网上查阅她的平生,不禁惊叹!她出生名门,却为爱纵身思念无涯的荒野。纵然为她万劫不复,痛之入骨,也在所不惜。
她那“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未来,我怎敢老”的执着让我感动。她静守安然也只是为了等候那个人罢了。有时虽会问问自己是否也能做到如她一般“你念我,或不念我,我都在那里”的超然境界,却心里明白的很:我做不到。
轻轻地拿出她的书,斑驳的树影越过窗棂投在案上,清风拂过,书页快速的在风儿的手中翻动着。我脑海中又涌现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倾城之恋》还有那两朵各有千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的心也不禁为之怦然!只怪“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殊不知清风那时乱翻是我的心。
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她终究还是老了。虽秋风吹红了枫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她静倚时光的门扉,等待着那个穿过时间缝隙去找她的人。对此,我也只能叹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思念,是让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起酒杯前莫名的伤悲,那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思念是一首美丽而寂寞的歌。我想起了李商隐的“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的诗来,有道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张爱玲,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也不知是何时,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已住进我的心房。可能是在翻开她的书那一刻;也或许是在点开她平生的那一刻;又或者是在观赏她照片的那一刻。我摩挲着已经泛了黄的旧照片,对上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眸,我的心也为之柔软。她那细腻的文风,温婉的气质让我痴迷沉醉。读张爱玲,需得用灵魂去读灵魂。我们一起来读张爱玲,读她的生命之旅,灵魂独唱,让我们一起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去领略一片神奇的绿地,一抹异彩的晚霞,一道瑰丽的五彩虹,一曲高山流水般悠长而又清绝的骊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7
当天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当篮网被刷出清脆的声音;当篮板被打得匡匡作响;当球鞋在地板上磨出唧唧的声音;当篮球回到我手中……我热血沸腾,我激情燃烧,那是你给予我的一份痴迷。
第一次见到你,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
在接触你之前我体弱多病、胆小内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做事情也经常半途而废,身边没有什么便宜。可是,你的出现改变了我。你圆滚滚是身躯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抱你在手运你于地,投你于篮……每一个动作都是如此神奇,我玩得如痴如醉。
第一次真正了解你,是在小学五年级。
学校开展了社团活动,我歪打正着,报了篮球社团。对运动一窍不通的我一开始有一些紧张,我抱着球,别扭地学着动作,几天之后有点莫名上道,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到底喜不喜欢篮球。又过了几周,奇怪,我好像爱上了这项运动。于是我拥有了我人生中第一双球鞋,为此还特意报了一个篮球班。那时我对篮球啊,可真是如痴如醉啊,一天不打就不自在,那时候我还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变化,只是多了一个爱好而已。
直到今天,对你的那份热爱丝毫没有减退。曾经我真的很害怕和别人交流,可是在球场上,免不了要和别人交流,就这样我的`胆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曾经我真的很容易生病,动不动就感冒,可是在打球运动中,我不但长高了很多,体质也好了不少。曾经我真的很没耐心,一个爱好都坚持不了多久,可训练时一个动作免不了要做上百遍,同一个姿势要坚持好久好久,虽然有时会抱怨,但从未放弃。在打球的过程中我交了很多朋友,他们也许球技不那么地过人,成绩不那么地优越,但他们讲义气,他们性格好,和他们在一起我总是笑的。
当天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当篮网被刷出清脆的声音;当篮板被打得匡匡作响;当球鞋在地板上磨出唧唧的声音;当篮球回到我手中……我热血沸腾,我激情燃烧,亲爱的篮球啊,那是我对你的永远不变的一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8
那天,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多阅读课外书,可以提高你们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就买了几本课外书。
这些课外书看着真有意思,我看完就会把书上的名词佳句抄到本子上,为了以后写作文用。我家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我的书,柜子里的书我大概看了两三遍吧!书看着让我连吃饭都忘了,记得一天上午,我把作业写完之后就在看课外书,为了防止我弟弟进来打扰我,我就把门反锁了,他们都进不来。
我写完作业之后,就看了看时间,才十点,还有那么长的时间才吃饭,我就看会儿书。我看的很入迷,看着想着内容,我的'脑子里是那本书的画面。我在里面跟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就在里面享受着美好时光。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准备出来吃饭,我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我就进到厨房找吃的,什么都没有。我喊:妈妈,妈妈你给我做的饭呢?妈妈对我说:没有了,你弟弟喊你,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吃饭,就把饭倒了。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根本听不到你们喊我了。妈妈说:我再给你下点面条吧。我点了点头。
我去客厅看时间,一看是两点了,下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不会锁门了。吃完饭之后我就去房间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就在干草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非常的不爱说话,还有一个男孩,它非常的淘气活泼,我看到了一半就出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回来继续看,那时我也就想家了,就可以睡觉了。
但是,我的毅力让我让我继续看那本书的后半部分。看到一半的一半的时候,我感到很瞌睡,就看了看钟表,已经十点了。我倒头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我就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看课外书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为了防止我看迷就再制订了一个闹钟提醒我,到时间了。
这个一直看书的毛病我改掉了,但还会经常看书,课外书让我非常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9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 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 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0
我们班上的同学虽然屈指可数,但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而我这个同学+好友,却是一个……他见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的眼睛总感觉比别人大些,尤其是看起书来一目十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说是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一盏台灯而已,其他的都是书房功能。“哇塞!这么多书架?”“1,2,3……”我的天呀——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是啊!”“你都看过了?”“基本上吧……”我既羡慕又有点儿嫉妒。
于是,我随便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来考考他。可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问题,他竟然都能对答如流。这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令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几个月之后,我又去他家玩。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我一进他的门,却发现他的六个书架上的书全不见了。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了他的妈妈,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原来,他看书看得简直“走火入魔”了,上课前看,下课后看,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时候晚上看书看得都不想睡觉了……有一天,他妈妈夜里十一点多钟下夜班回家,见他卧室里的灯仍然亮着,以为他睡觉时忘记关灯了,于是轻轻地打开房门,一看,他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爱不释手的书……所以,现在他的妈妈把书暂时藏了起来……
读书,不仅能得到知识营养,而且还能交上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于书香中的人——我的同学+朋友,他就是——李明。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1
书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圣者,给予我们思想的启迪,指引我们成长的方向;书是我们忠实的好伙伴!伴随我们成长,滋养我们的心灵,为我们编织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上了书。课堂上,因为常窃读,有时情不自禁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忍不住轻声啜泣,干扰了课堂纪律,书被老师没收,也写过反思;在家里,因为窃读,常忘了时间,忘了完成家庭作业,妈妈禁止我看课外书。可是,我怎么能“一日无书”呢?
我为书痴迷的故事多着呢!
记得一个星期六,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暖暖的太阳照进屋内,让人感到神清气爽。爸爸和妈妈回奶奶家,我和妹妹就窝在家里。哦耶!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书了。于是,我拿了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躺在床上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姐姐,姐姐,我想喝水。可是插不到插头,你来帮我烧一下,好吗?”我看见妹妹那无助的眼神,无奈地起来帮她烧了水,又跑回了床上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整个房间充满着我的笑声,原来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又惹出了一个笑话。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变化着。“怎么办?怎么办?”看到主人公被冤枉我的心也提了起来,真想告诉对方真正的事情经过。
“姐姐,姐姐,开水响啦!”妹妹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嗯。”我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哈哈!马小跳居然帮学校抬饮水机了!哈哈!真是不可思议呀!”读着读着我又笑了起来,等等,水?哎呀!糟了!我还烧着开水呢!
我迅速地跳下了床,来到了厨房,眼前的景象让我皱起了眉头:厨房的地上满是水,电水壶的盖不知奔到了哪里去,壶身还冒着一缕缕烟!哎呀,都是读书太入迷惹的祸呀!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要永远与书相伴,让人生这张白纸,变得色彩缤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2
我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3
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
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
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让我为之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4
我吃好晚饭回到家,就一如既往地直奔小区篮球场。
篮球场上,早已有五六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在等待。我们凑齐了八个人,就迫不及待地“开战了”。
我与三个队友击掌互相鼓励了一下,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我们队先发球,球像一支箭一样,精准地传到我的手里。我接过球,一个转身运了起来,在绕了一圈后,我选择了突破。我轻巧地过了一个防守队员,可又有一名防守队员封住了我的进攻路线。我不得不绕过他,继续往前运。眼看就要过篮筐了,我灵机一动,又运了两下,过了篮筐,然后跃了起来,在空中转了180度,手轻轻一拨,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飞进了篮筐。“好!”我的队友欢呼起来,就连对手也不禁叫好。我们队旗开得胜,我心情顿时兴奋起来。
轮到对方发球了。一个对手接过球,准备运球上篮。我跑过去防他,阻挠他的进攻,只见他突然一个转身,和我拉开了距离,顺势将球投了出去。“扑——”球应声入网。双方打成了平局,我叹了一声气,怨自己没拦住他。
我们双方你来我往,激烈地比赛着。无奈实力相当,比分交错上升。到了最后关头,我们打成了15:15。关键的一球来临了。如果对手投进,我们就将被绝杀,输掉比赛。对后又是一次突破,我怎么也跟不上他的步伐,眼看他就要完成绝杀了。他跳起的那一刻,我正好赶到。球出手了,就在那一霎那,我对篮球的'痴迷全都化作了动力,我的手伸了上去,盖住了他投篮的线路,“啪”我完成了一次既精彩又有意义的盖帽,也为我们队赢得了反绝杀的机会,我长舒一口气。
球又传到了我手里,我一看时间不够了,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就直接投出了一个三分。球在空中划过,向篮筐飞去。我暗暗祈祷,“一定要进啊!”但运气不好,球在篮板上弹了一下,和篮筐擦肓而过。15:15,这就成了最后的比分,两队战成了平局。虽然我错失了绝杀的机会,但我已经拼尽了全力,所以不留遗憾。
我爱篮球,它让我见识到了竞技体育的精彩,它真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5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6
夏天到了,又是赏莲的季节。坐在爷爷的鱼塘边,放眼望去,碧绿的莲叶,浅水红的莲花,黛蓝的天空,令我痴迷。
那莲叶的绿,绿得让人清爽特别养眼。宽宽大大的莲叶上滑落着圆滚滚的大水珠,晶莹剔透,与日本的水信玄饼很是相似。这令人痴迷的不仅是它如今的样子,更是莲叶包饭的那种迷人的清香。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眼前的莲花也许就是周敦颐先生所痴迷的吧?别看她们脚下的淤泥有多脏!那亭亭玉立的莲花,从头到脚都是干净的、神圣的,白的莲花像雕工精致的冰玉般;粉色的莲花犹如少女的面颊一般细腻粉嫩;那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紧紧地抱成一团,一只蓝色的小豆娘停在其中一朵上,像是在和花骨朵说着悄悄话。勤劳的蜜蜂们是如此痴迷于这美丽的莲花啊!它们轻盈地落在莲花那鹅黄色的花蕊上,采集着花粉。我在一边闻着她们那并不张扬的花香,放眼望向那黛蓝色的天空。
黛蓝是指蓝色中混入一点点紫黛色,在自然界中很是常见。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欣赏这样美丽的风景呢?天边中的`云一团又一团像软绵绵的棉花糖,太阳就躲在一朵云的背后。那朵云立刻变得金光四射,就像是神仙脚下的祥云。当一个人把生活的节奏放慢一点用心去感受一下生活,他就会发现生活中有很多除手机、电脑之外更让他们痴迷的事物。
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站着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不知在议论什么。天边的太阳渐渐朝西边滑去,把两旁的云烧红了。池中的莲花被夕阳映成金色,水面上像铺了一层金粉一样闪着。再次仰望天空,一层鱼鳞般的云朵从红到黄地渐变。我又沉迷在这美好的景色了……
也许这就是是诗中所描绘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吧?我一度痴迷于眼前的景色,细细地品味着众多诗人所痴迷的、所热爱的植物——莲!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7
如果说人生是一次旅行,那么途中总有些惊艳你的风景,让你驻足流连,拨动你的心弦,让你沉醉其中。一个周末的说走就走,今天,我终于来到了家乡的著名景点——观音峡。
我们下了车,走近湖边,萦绕在鼻间的是一种远空微岚的柔和气息,望向湖面,风行水上,撩起一圈圈涟漪;抬起头,只见乌云缓缓散开,天光云影,烟岚散尽,整片天空明朗起来,晴空碧湖,给人一种山明水净的温暖。
望着眼前的青山碧水,远处嘈杂的声音被风吹成碎片,散在耳朵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飘来的絮语。
沿着小湖边沿走去,一路繁华古木,沾着晨露的花朵更加娇艳,高拔的树木更加挺拔,笼在薄薄轻雾里似朦胧仙境。
石径旁有溪流淙淙,盘旋的树枝将头顶一方天幕遮起来,阳光零散而入,落下细碎的光影,风一吹,深深浅浅的.光影也随着浮动,像是散了一地光阴的碎片,微微摇曳着。
爬上陡峭的石阶,终于走到了玻璃栈道上。极目远眺,连绵的山脉,广阔的田野,满目跳跃的绿色,如新生碧草般干净柔软,初晴云岚般明净清澈,晨曦第一抹碧蓝般令人欢喜。仿佛脚下踩得不是玻璃,而是一缕清透的云,而我就站在半空中俯瞰天地,眼界心胸豁然开朗。自己在大自然中如此渺小,又有什么事值得去费心呢?远远的传来悠扬的钟声,思绪飘远,我想起了一句话:“繁华尽处,寻一处无人山谷,建一木头小屋,铺一青石小路,晨钟暮鼓,安之若素。”
确实如此,自然,人生,莫不如此,尘世间的春花秋月,千红万紫,轰轰烈烈的到来,洋洋洒洒的褪去,只觉得都是瞬间烟云,过往凌波,也或是匆匆过客……在城市中看繁弦急管的绚丽,艳丽的灯光映照着城市的繁华,人们忘却了最初想要的是什么,在繁华中迷失自己。所以,我们应该在闲暇之余寻一宁静之地,或许可以静下心来。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8
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
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
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
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
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
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
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
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9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一片无垠的田野,唤醒了勤劳的农民,收获了丰收的水稻。来到小溪边,为它唱一首优美的曲子。当我来到这座山的时候,我给绿色的草地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套,就像一张金色的地毯。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书——秋天。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用金色的衣服覆盖了操场上的绿草,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把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色的世界,仿佛天空空也映出了金黄色。
校园里的海棠树红得像火,那么艳丽,白得像雪,那么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她有一颗纯洁的白色的心。
校园里也有明显的红色集群。红色的画有红色的胭脂。从远处看,它们就像一簇簇“糖衣浆果”,让人庆祝生日。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变成了灿烂的笑脸。显然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以各种方式跳舞...
雨越下越好。正在下毛毛雨。雨水滑到树叶上,然后像滑梯一样滑到树叶的顶端。珍珠般的水晶珠以撒娇的方式落在地球母亲身上,并在一瞬间消失。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点又像一个小顽童,四处跳跃,落在油滑的路上。在柏油路上,人们演奏着优美的华尔兹,小浪花从人们的雨伞上一路跳下,寻找更多的伙伴...
在街上,人们举着各种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就像走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天增添了一片绚丽的色彩。行人走来,孩子很高兴地拥抱和亲吻着秋雨,但母亲已经悄悄地把紧闭的雨伞移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秋雨,有人们温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萧萧的秋风还在吹着,几滴散落的树叶落进了水坑,引起了小小的涟漪。秋雨滋润大地、眼睛和心灵!在西方,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引人注目...
秋夜令人陶醉。夜幕慢慢降临,覆盖了树林、大地和田野。天空中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在闪烁。它们如此之高,如此之亮,如此之远。害羞的婆婆月亮藏在灰色的薄纱后面,始终没有出来。
我对秋天的痴迷!不要急着离开,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幸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0
剪一段含香的岁月,装点流年的深巷。那一年,你我双手合十,许下一场相逢,又用千古诗意点燃了枫桥渔火。
“你在干什么?"一声问候让我本能地回头。我看清了她的样子,一位穿着汉服的长头发姐姐。
“我在画画。”我楞愣地答道。
她似乎看出了我对她的警觉。她对我微微一笑,道,“别怕。我是来请你帮个忙,能帮我在这拍几张照吗?”我答应了。接过她的手机,为她在这枫桥下的池塘前拍下好几张照片。她很高兴,称赞了我的拍照技术好。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聊了好一阵子,我们的关系一下就升级成了朋友。女孩子们的友谊有时就是来得这么莫名奇妙。
“你喜欢画桥吗?我看你的画册上几乎都有桥。”她问。
“是啊,我很喜欢桥,许是美慕它能存于千久,许是敬佩它能搭载无数人走到河的对岸。”我答。
“好巧呢,你喜欢桥,我喜欢桥下的水。因桥的阻拦,桥下的水发出泠泠声!”她边翻着我的画册边说,“咦,你这张画的'是江南的一座桥吗?”她问。
“姐姐好眼力,这都能看出来。”我看着那些搪塞起草的画有些害羞地说。
她说,“画得很好。只要再精修就是一幅好画!”
我好奇地问怎么修,她捋了捋头发,道:“何不在水上画一叶扁舟,再配上一首诗……不介意的话,我帮你写吧!”我将笔递给她,她提笔,“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是张继诗。她道:“提起苏州,这首诗最是好。我从你这画中仿佛听到了枫桥的涛声,那渔火点点,那钟声真真出自寒山寺呢!”
时光如骏马般飞逝,就到了离别之时。她说她要去另一个地方继续旅行拍照了。我们离别时,没有道离别。因为我们知道,终有一天,我们还会因着共同的爱好而再次相见。待那时,许是在某座风景宜人的桥上……
那时的桥下,池塘边,香气袭人。
适合的相遇,适合的转身。迎风,望桥,所有的香,都是故人、故景的味道。
若它年,桥下相逢,依旧不问因果,不说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1
初夏,天气像个蒸笼,把人们的汗流浃背,我对你的痴迷也从那时开始。
朋友,你听说过秦霄贤吗?对,就是那个德云社说相声的小鲜肉。第一次看见他是因为一个小视频,当时我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只是觉得还挺搞笑的,长得也挺帅。但自从看了那个视频后,我的手机里的娱乐项目出现了更多关于他的视频。从那之后我就崇拜上了他。
有关这件事,我就给你细细地说吧。那天下午,我刚睡醒,打开手机,突然出现了一条他的'视频,于是就打开看了看。“哈哈哈”周围寂静的氛围被我的笑声给打乱了。“你笑什么呀?”“你看这个视频快笑死我啦。”于是把手机递给哥哥,哥哥看完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于是我便有点儿喜欢上了他。但刚开始也只是觉得他帅,还挺搞笑的,但也并没有其他的感受。直到几周后,我越来越痴迷于他。
那段时间,我对他的痴迷让我几近疯狂,几天之内,我把那些应援扇子、明信片、海报、应援发带、手机壳、手机壁纸也都换成了他的肖像。现在想想我还觉得自己挺傻的,但那时不那么认为,那段时间由于太痴迷了,却导致了我的学习成绩大幅度的下滑,看着那惨不忍睹狼狈不堪的鲜红大叉,每一道都深深的在我心上烙下了印。
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这件事的可怕性,于是我在心里默默发誓。这次一定要让我的成绩给追回来,于是我把买的应援棒的钱让妈妈给我买成了练习册和试卷,又把那些应援的放在了一个小箱子里,把它放在了妈妈屋里的柜子,心里默念什么时候把学习成绩追过来了什么时候再拿出来。那段日子觉得每天晚上不看看也不会不舒服,直到模拟考试,考试成绩揭晓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于是我又拿出了那些小盒子,痴迷起他来。
想了想那段日子,觉得我太疯狂了,我觉得既然喜欢就好好学习,将来带着优异的成绩去北京见他,如果一味的沉迷不努力,到头将会是一切空。现在的我还喜欢德云社,但没有那么痴迷,我现在要努力学习。因为我也想去北京看他,去感受他吹过的晚风!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2
要说我这人吧,不是自夸,要相貌有相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习有学习,几乎没样都有一手;可不知我是鬼上身了,还是犯傻,就会迷恋上了明星(含义广泛,不止是歌手演员,还有主持人、书刊主角),我那可是如痴如醉呀,就差被送进精神科了。
一大早,我怀着我的明星梦来到了学校,同学们一看见我眼睛闪着蓝光,都吓得飞奔而去,不用说,一定是我要给他们签名的先兆给吓坏了;唉,唯一的安慰就这样破碎了,悲哀呀!
终于到中午“加餐”的时候了,快填报肚子,突然耳朵收到了一条头码信息,才子“天下无霜”又要写文章了,因里面正缺主角而犯愁呢,这当明星的机会我怎会放过;箭步上前,天下无霜像碰上了幽灵,听着我大篇幅的自我推荐,昏昏欲睡;“猪(我的外号)老师找你!
”我不舍的离开“天下无霜”去找老师了。
老师话可真多,给我安排这,安排那的,一个黑影逃走了,嘿不对,喂“天下无霜”,你给我站住。
要说我这人吧,不是自夸,要相貌有相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习有学习,几乎没样都有一手;可不知我是鬼上身了,还是犯傻,就会迷恋上了明星(含义广泛,不止是歌手演员,还有主持人、书刊主角),我那可是如痴如醉呀,就差被送进精神科了。
一大早,我怀着我的明星梦来到了学校,同学们一看见我眼睛闪着蓝光,都吓得飞奔而去,不用说,一定是我要给他们签名的先兆给吓坏了;唉,唯一的安慰就这样破碎了,悲哀呀!
终于到中午“加餐”的时候了,快填报肚子,突然耳朵收到了一条头码信息,才子“天下无霜”又要写文章了,因里面正缺主角而犯愁呢,这当明星的机会我怎会放过;箭步上前,天下无霜像碰上了幽灵,听着我大篇幅的自我推荐,昏昏欲睡;“猪(我的.外号)老师找你!
”我不舍的离开“天下无霜”去找老师了。
老师话可真多,给我安排这,安排那的,一个黑影逃走了,嘿不对,喂“天下无霜”,你给我站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3
说起我最痴迷的事儿,就当属画画了,可你知道我画的并不是正儿八经的画,而是动漫少女一类的人物!
爱画动漫少女是我打从幼儿园开始就喜欢上了,我会临摹画册,一幅又一幅地画,从简单到复杂,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不知什么时候,我还画得有模有样来了,画完一幅我就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抽屉里经常塞满了大张、小张的我的画作,外婆整理抽屉时发现,我可没少挨骂,家里人都反对我这样乱画,可我就是“屡教不改”。
记得读四年级时,有一天,我突然来了灵感,头脑里有好几幅少女可爱形象,于是,放学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间,还假惺惺地对外婆说今天作业多,我要抓紧做,没事儿不要吵我!’’ 为了防:“止外婆打扰,我把门反锁。我无心思今天的作业,拿起纸笔,伏案作画,我专心致志开始我的画作,我一笔一笔,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可爱的少女在我手里展现出来,我欣赏起来,看着自己的画作,我心情一下好了,这时,门锁开了,外婆进来了,见我手忙脚乱地把画纸压在作业下,生气地说:“你又在这乱画了,作业完成了吗?”我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好,外婆生气了,我随机应变,笑嘻嘻地对外婆说:“您看我画得这么好,说不定以后可以搞动漫设计呢!外婆您就饶了我吧!”果然,外婆盯着我的画,忘记训我,怒火也消了,还拿起我的画看了又看,露出笑容:“嗯,这飘逸的长发,纤细的手指,时髦的`高跟鞋,工笔还挺细腻,画得不错!但是应该先把学习任务完成才对呀!”我点点头,自己也觉得有道理,就赶紧说:“对,对要先保证学习任务完成好。”外婆见我这样,无可奈何地说:“你呀,什么时候才懂事!”
我自己觉得画动漫人物,可以让我在纸上尽情抒发自己的心情,调节学习时紧张的神经,化解我心中的烦恼,尽管全家人都反对,可我还是执迷不悟,照样这样画下去,也许这样真的太痴迷了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4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
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的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5
你是否会对某些事痴迷?可能会把!痴迷于写作文,痴迷于书写,痴迷于游戏……你对这件事的痴迷到了哪种程度?对于阅读这件事情来讲,我做到了痴迷。这份痴迷,让我沦陷。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一眨眼就到了要和你们说再见的时刻。可是每当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总是难以割舍。
课外生活中我特别喜欢读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抱起我的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可是不知挨了妈妈多少骂。
我让你做作业你不做,原来是跑来看书了。”不知什么时候,老妈站到了我身后,一面怒气冲冲的'说着,一面快速到弯下腰,左手迅速伸向我的书,五指张开,像老鹰的利爪一样迅急的抓住我的宝贝们”老帅”一下子被他捏到了手中。他使劲全身力气捏着宝贝们”,好像我偷偷看书的最错全在他身上。还不赶紧写作业去。”我只能憋着一肚子怨气,灰溜溜的去写作业。不过,我人在书桌前,心却是惦记着那被抛弃在野外的宝贝”。
幸亏我还留了一首偷偷藏了一本书。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就看。鲁迅先生带着我顺畅在知识的海洋里;袁隆平爷爷带着我游荡在金黄的麦田里;陶渊明带着我游历在无形的田野里……俗话说的好,知识就是力量。
我放下书本,开始做最后的斗争,与作业抗衡。终于熬到解放”的那一刻,不过与夜幕四合了。作业已完成,老妈检查完,终于肯在作业本上签字了。
我长舒一口气,妈妈在厨房里做饭。安全。我又抱起我的书看了起来,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精彩!
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衬托着美丽的风景下,诗人在画中作诗。夜幕降临,衬托着夕阳的歌手在作诗;清风微扬,小鸡鸣叫,衬托着清风的学生在学习……
妈妈又在催我吃饭,我忽得从梦中惊醒,阅读让我痴迷,他让我在这个世界无法自拔,让我的世界充满精彩,这份痴迷让我沉沦,磨练我的意志,让爱充满整个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6
我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泡一杯清茶,细细品味着我痴迷的音乐。——题记
痴迷的东西多了,会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方向。有的人痴迷于那装满大道理的书本,而忘记了生活的简单;有的人痴迷于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而错过了原有的等待;有的人更是痴迷于金钱与利益,而迷失了自我……而我只钟情于音乐,他能让我在喧嚣的闹市中归于宁静。
“哼,原来你是这种人!”学校后面的一片绿荫中,传出了我的骂喊声与朋友的啜泣声。“绝交吧!”我气呼呼地说,转身向回家的方向跑去。一口气跑回了家,我拿出MP3听了起来。尽管对朋友的怒火还在心头淤积着,但歌还是我每天必听的。不知不觉中,传出了《友谊天长地久》这首歌。“友谊永存,朋友,友谊永存,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天长地久……”听着,听着,我想起了于朋友在一起玩的日子,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舒适,就如同这首舒缓的歌曲一般。我陶醉了,深深地痴迷着音乐的魔力。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可贵。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只要用心去感受音乐,一切尽在不。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夜深人静时,我会默默地听着歌。父母由于工作忙,经常不在家或,者很晚才会回家,陪伴我的就只有那静谧的星空与动人的音乐。星光闪烁,音乐醉人,我痴迷于其中,自然少了一份孤独。那一首首舒缓的音乐,抚慰着我那颗孤独的.心。听着,听着,我哭了,那演唱者的孤单与彷徨,还有对未来的希望,我都一一体会到了。
我痴迷于《平方之路》的呐喊,我痴迷于《最初的梦想》的纯真,我痴迷于《奔跑》的豪迈,我痴迷于《父亲》的感动……
音乐如一泓清泉,流淌过人的心头;音乐如一缕微风,轻拂过人的脸颊;音乐如一面明镜,照清人最初的模样……我喜爱音乐,但不盲目。我痴迷于那些扣人心弦的音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7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节——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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