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时间:2025-04-23 10:40: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贷款合同模板汇总2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贷款合同模板汇总2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贷款合同模板汇总20篇

  贷款合同1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

  2、中小企业融资总金额: ?

  3、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有效期 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

  5、借款年限: 年期

  6、一次性贴息 %(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中小企业融资年利率: %(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 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双方完成一切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董事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 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 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 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 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 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 月 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 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 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 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2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贷款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贷款合同4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 (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 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 账户开立 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 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 ;帐号: 。

  第三条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元; 年(贷款最后一年) 8月31日偿还贷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 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甲方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甲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贷款发放与划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执单(附件1)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据实填写。

  甲方是新生的,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报到日期(下称“规定报到日”)及时到录取高校报到,并于到校后20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达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规定报到日之后30日内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应在新学年报到后20日内向丙方寄出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执单后,审查、汇总后报乙方,乙方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进行两次划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划至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 2.以合同回执单所载甲方(借款学生)欠缴学费费和欠缴住宿费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为判断依据,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甲方就读学校账户。具体为: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等同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贷款,剩余贷款甲方(借款学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费;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不足费用由甲方自付。

  (三)贷款划付至甲方(借款学生)账户和甲方就读学校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办理上述划付事项,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还款方式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甲方应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每年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五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以下简称“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如遇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一条约定的利率计收罚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之日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学习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贷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担。

  当甲方(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的1日。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甲方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提前还款的,止息日为提前还款日。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二)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项下还款计划,每年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三)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时,甲方应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后剩余的贷款金额,仍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四)甲方(借款学生)本科(或专科)毕业后但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清偿前考取并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的,应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录取通知书后15日内将该情况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手续,并按照变更后的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前述通知义务,则自其办理完毕本科(或专科)毕业手续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财政贴息,甲方(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还款计划及相应约定还本付息。

  第七条 合同变更

  (一)当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申请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由县(市、区)资助中心报乙方核准。因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全部责任由借款学生承担。

  (二)当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时,应在毕业前30日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宽限期顺延,原贷款期限不变。

  (三)甲方(借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丙方。经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权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保证在还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项下第二条指定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在甲方(借款学生)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甲方(借款学生)死亡的;

  2.甲方出现失业、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对甲方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3.甲方(借款学生)出现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

  4.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 6.甲方被劳动教养、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刑事处罚; 7.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还贷款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以及甲方贷款违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将上述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甲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方保证在同一学年内不同时或重复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丙方职责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贷款申请,对甲方的借款资格及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按乙方要求组织签订本合同、对甲方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

  (二)负责对甲方(借款学生)回执单到达时间进行确认,对合同回执单进行审查,将合同回执单汇总后上报乙方;

  (三)协助乙方完成对甲方的贷款发放;协助代理结算行将丙方或省级学生资助中心在乙方过渡账户中资金及时划转到甲方指定账户和甲方(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

  (四)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回收(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台帐;

  (五)及时通过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读高校对甲方在校期间可能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同时代表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的,督促其清偿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有关数据,协助乙方维护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1-7项情形而未及时、如实告知乙方的;

  (3)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3-7项情形;

(4)甲方隐瞒还款能力或有还款能力而拒绝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况告知甲方(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生源地(县、区)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4.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当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条所述职责,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进行协商或自协商开始后60天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经办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后,转让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本合同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生效:

  1.各方签字盖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执单并审查通过;

  3.本合同经乙方审批通过。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特别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特别注意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丙方的要求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甲方、丙方已对本合同有全面、准确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执单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出于审慎原则,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挂号信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合同回执单。

  本合同签字各方特此声明并确认其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其在本合同上签字、捺印或盖章为其接受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 方: 乙方(合同专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学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捺印) (签字、捺印)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 (甲方): 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和个人安排约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冲抵居间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的劳务费(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第七条: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相关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在居间合同生效时起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需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签约后的当日甲方保证支付___%居间服费用给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甲乙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贷款合同6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通知书》的要求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称贷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 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至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规定为年利率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通知为准,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建位于南充市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下列账户内,用于购买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条所列之房产。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贷款的归还

  第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以无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下列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

  账户户名: 存折卡号:

  若扣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变更扣款账户,乙方应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或原扣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网点还款。

  第七条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计算公式为:

  (1+月利率)n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n -1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随本清的原则,乙方存入的.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九条 乙方应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归还,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利息的,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条 乙方在贷款发放后的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得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款手续;如乙方需要提前还款,必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甲方才能办理乙方的提前还款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应提前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万分之 计收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在借款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罚息利率。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乙方拒绝或阻挠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乙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契约和协议;

  (5)乙方连续三个月并累计六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

  (8)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影响的天数和损失的数额,每天付给乙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开户银行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贷款。

  借款担保

  第十六条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等费用)以为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购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后,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质量、权属等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起顺延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7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助学贷款。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8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贷款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 (甲方): 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和个人安排约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冲抵居间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的劳务费(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第七条: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相关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在居间合同生效时起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需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签约后的`当日甲方保证支付___%居间服费用给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甲乙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贷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贷款事项

  第一条 贷款内容

  贷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贷款的支付及偿还

  1. 贷款的支付:贷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贷款的偿还:本贷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贷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贷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贷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贷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贷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贷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贷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注:如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查定项,删去第一条和第七条。如贷款项目由乙方审查定项,则删去第二条和第六条。

  贷款合同12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资金需求,以其拥有的所有权林地、树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借款。产权共有人用作抵押的林地座落于 (四至界址所有人《林权证》为准),林权证编号为: 林证字(20xx)第 号,林地面积 亩。落叶松、樟子松、杨树。乙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树木价值叁拾万元。甲方根据抵押物价值同意向乙方发放50%贷款。根据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 林业局取得《林权抵押登记证明》。

  2、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并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非争议财产。保证林权证的真实、合法、有效,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采伐,不得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

  3、乙方的抵押物在甲方抵押期限以借款清偿为准。借款到期,乙方无法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甲方对已作抵押的树木、林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分后优先偿还此借款本息。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借款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 ,随国家利率调整日调整。每3个月还息一次。逾期加收营业日执行利率50%。

  5、甲方保证乙方在借款期限内保管好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权抵押证明》等有关资料。债务全部清偿后交还乙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林地抵押管理的规定办理。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林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押):

  共有人(签押):

  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单位)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____万元,担保____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_________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14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保条款

  (一)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ⅰ、保证人ⅱ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ⅱ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ⅱ保管。

  第八条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ⅱ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ⅱ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ⅱ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押

  第九条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ⅱ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ⅱ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ⅱ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ⅱ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押

  第十一条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质物的处分

  1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15

  借款单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 _ _ _ _ _ _ _ _ _ _ _根据甲方填写的《外汇贷款申请书》(编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营运资金贷款。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应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第一次付汇之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即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按月浮动,每季度计收一次利息。

  第四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使用的相关信息、财务信息和方便信用管理的信息。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并使用资金。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付款计划》和《还款计划》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照付款时间表及时提供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提供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元人民币;_ _ _ _ _违约金。

  如果甲方不能按计划使用资金,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否则,未使用或过度使用的部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_ _ _ _ _ _ _ _ 承诺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照《还本付息明细表》偿还所借的同一外币本息(如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则按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算为所借外币)。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贷款期限终止日未能足额还本付息的,应在到期日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本合同原贷款期限,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就逾期部分收取逾期利息的_ _ _ _ _%。

  第八条甲方保证贷款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如发生挪用,乙方应对挪用部分加收_ _ _ _ _ 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9条_ _ _ _ _ _ _ _为甲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出具保函。甲方一旦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担保人应连带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名称:(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人:(签名并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名称:(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人:(签名并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贷款合同16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_________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1.违约: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2.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Id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Id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人民币

  二、贷款目的:

  借款人急需一笔钱。

  三、借款利润率: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

  五、还款日期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合同规定的________%计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人占用的贷款及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合同18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贷款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借款的目的

  公司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

  三、贷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方式:

  借用时间:最初设定为一年。(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10月28日)。本息一次付清。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贷款及利息,应提前一周通知中介担保人或学校财务部门,中介或本人持证明、合同、身份证到财务部门办理。如果乙方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周申报,并按实际使用时间还本付息。

  四.质押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以房屋使用证和学校收费权作为抵押。由中介和董事会领导签字担保。如乙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甲方有权出售质押房屋收回本息或收取每月贷款金额1%的滞纳金。

  动词(verb的缩写)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留存一份。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公司贷款合同第五条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贷款用途____贷款金额及还款时间。借款人民币____(小写)____(大写)。在____前付清甲方款项。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

  借款期限_______

  贷款期限为____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向甲方偿还欠款及利息。乙方付清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到期款项后,甲方在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动词(verb的缩写)贷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出计算利息,复利计算为____。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逾期部分将收取0.5%的利率。

  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参照银行规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保证条款

  1.借款人自愿使用____若借款人到期足额还款,抵押权消灭。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要求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

  八.执行条款和还款时间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已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赋予本协议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实施。

  2.该笔贷款的到期日为____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于____。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贷款合同19

  小额信用贷款注意事项:

  1、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所有的贷款,不管是银行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款,都需要你有还款能力。也就是说,那些声称,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贷款给你的,一定是骗子或者幌子。

  2、另外,很多人都问,有身份证可否贷款的问题。身份证随时可补,用身份证,正规放贷公司也是不会放款给你的。

  3、选择贷款机构时,如何区分非法机构

  (1)看利率,如果比同期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已经属于非法的;以上问题均需注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没有还款能力,任何人不会借钱给你。

  (2)看放款前是否收费,如果以各种手续费,利息名义收费迟迟不放款十有八九有问题;

  (3)汇款交利息、放款前各种理由收费、利率过高、不签任何合同等等其他可疑迹象。

  温馨提示:

  还有很多人不清楚在银行怎么做个人信用贷款,资料如下:

  条件:1、税后月收入六千以上,打在银行卡里面。2、个人征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额度:最高可以贷到月收入的六倍。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贷款合同20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但最少不得低于;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

  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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